为进一步规范拖拉机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和《浙江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第十条:“应当报废的上道路行驶拖拉机逾期6个月未办理报废,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公告该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并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规定。安吉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对2021年度已到强制报废年限或连续三年未参加年检的浙05.31442等7台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的牌证公告作废,公告期限3个月(从2021年7月6日至2020年10月6日止)。在公告期限内,拖拉机所有人可持拖拉机牌照、行驶证、登记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安吉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机化管理服务大厅(地址:递铺街道阳光工业二区)进行注销登记(如有异议,本人到安吉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机化管理服务大厅进行核对,联系电话:0572-5029086)。公告结束,拖拉机牌证将在浙江省农机安全监理平台系统进行注销登记。公告注销的拖拉机继续使用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严厉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拖拉机所有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安吉县拟注销登记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名
安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6日
附件
安吉县拟注销登记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名单
序号 |
车主 |
牌照号 |
详细地址 |
1 |
厉相宾 |
浙05·31442 |
浙江省安吉县溪龙乡新丰村鸭塘斗自然村12号 |
2 |
杨志明 |
浙05·31443 |
浙江省安吉县梅溪镇晓墅街仁和弄5号 |
3 |
李伍根 |
浙05·31594 |
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兰田村祥和自然村35号 |
4 |
程洪忠 |
浙05·31614 |
浙江省安吉县报福镇报福村下街自然村80号 |
5 |
陈安心 |
浙05·31615 |
浙江省安吉县梅溪镇小溪口村下赵自然村115号 |
6 |
游太来 |
浙05·31653 |
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垅坝村 |
7 |
胡小明 |
浙05·31656 |
浙江省安吉县天子湖镇良朋村水闸自然村18号 |